9. Small beer
Small beer是“小啤酒”的意思吗?难道啤酒还分大小?其实,在英国smallbeer指的是口味比较淡啤酒,但是在美语中则是“少量啤酒”的意思。比如说夏天有客人来访,问他要喝些什么:Anything todrink?客人就可能回答说:“I’ll have a small beer(给我一点儿啤酒。)”比喻用法中说的smallbeer,指规模或者格局不大的事物。自以为了不起,不是小人物的人:He thinks no small beer of himself. Besmall beer常用作与人比较的表现。 口语中常用small beer作形容词,因此开快餐店的朋友可以说:Ours is asmall-beer fast-food joint beside McDonald. (摘自《联合早报》)
10. Spaghetti
朋友S说,意大利面食pasta,除实心粉spaghetti外,还有通心粉macaroni,宽面条lasagna,有肉馅做小方块形的意大利馄饨(云吞)ravioli,细长面条tagliatelle以及细线状的细面vermicelli(我们将“粉丝”译作vermicelli,原是意大利细面借之名)。
意大利是欧洲第一个吃面食的国家。十三世纪时马可波罗从中国传去制面食方法后,大受欢迎,特别是实心意粉spaghetti,以其容易烹调,可以配上各种佐料, 很快就风行全国。不过那时没有刀叉可用,因此吃的都是无汤汁的实心意粉,便于用手抓送入口。现在的肉汁意粉(spaghettiwith meatsauce),是后来才出现的吃法。当然,马可波罗当年在中国也吃过我们的牛肉汤面或者排骨汤面。但是有汤的spaghetti乃至以之作汤的spaghetti soup,全是后来出现的意粉吃法。
Spaghetti一词源于意大利语spago,意思是一条线。一条意粉是spaghetto,通常用复数的spaghetti。意粉一碟,面条杂乱,因此车辆往来多,交通混乱的街口称为 spaghetti junction。 (摘自《联合早报》)
11. Speaking of the devil
几个同学聚到一起聊天,大家都到齐了,唯独不见Wayne。其中一个说“今天好像没见到Wayne”,另一个接着说“他的女儿放暑假,东西要从宿舍里搬出来,他大概帮忙去了”。正说着,只见Wayne从外面走过来。Joe于是说“speaking of the devil”。几个人乐了起来。我心想Wayne 这个人平常挺老实的,为什么说他是devil呢?于是我悄悄地去问Joe。
原来“speaking of the devil”是一条成语,相当于中文的“说曹操,曹操到”。也就是刚说Wayne不在,结果他就来了。我不禁惊诧于语言的共通性,因为曹操不是也有“奸雄”的称号吗?中英文在这一成语上有着这样惊人的异曲同工之处。(摘自《世界日报》)
12.Stolen from ... dealer
高速公路上人车奔驰,朋友突然指着前方一部小轿车,说:“哇!这人好嚣张,贼车还敢挂上招牌!”我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,不禁哑然失笑,我说:“先生呀!人家车牌上写着 ‘stolen from … Dealer’,是指他这部从… Dealer那儿买来的车,价格低廉,便宜得像偷来得一样。”这是一种美式幽默广告手法,吸引顾客去… Dealer那儿买车,不是贼车啦。 ” (摘自《世界日报》)
13. Sweet tooth
我最害怕看牙医,但是因为有一颗蛀牙让我实在疼痛难忍,所以只好鼓足勇气,到牙医诊所挂号。当医生为我检查的时候,他问我:“Doyou have a sweet tooth?”我很无辜地回答:“I had a doughnut this morning beforecoming here. I brushed my teeth. There is no sweettooth。”他听了后摇摇头,便开始替我补牙。 很敏感的我,知道可能答非所问,闹了笑话,但是却百思不解。我懂 Sweet 及 Tooth这两个单字,但把这两个字放在一起合用,我就不知道意思了。回家查了字典后,我才恍然大悟,原来sweettooth的意思是“爱吃甜食”。 (摘自《世界日报》)
14.The Hong Kong dog
一次在一堂电脑课上,铃响后,系里的女秘书突然跑到教室来宣布:“Dr. Walker has a touch of theHong Kong dog and will be here a little bit late。”听完宣布后,我一脸正经地向坐在隔壁的美国朋友抱怨说:“Dr. Walker怎么可以抚弄他的爱犬以至于来不及上课呢?”老美听完后居然大笑着说:“真是太好笑了!The Hong Kong dog并非指一种狗,而是指某人吃坏了肚子、拉肚子的意思。”这一解释让我尴尬得无地自容。 (摘自《世界日报》)
15. Throw the book at Somebody
和先生从carwash(洗车场)里开出来,车上的水珠还依稀可见,这让先生想起一件事:曾经有一个美国人在高速公路上超速开车,时速达100多英里。警察当然把他截下来。在法庭上,他辩解之所以开快车,是因为想让风尽快把刚刚洗过的车吹干。我听了好笑,更好奇结果如何。先生答曰:结果是“They threwthe book at him”。我不禁诧异,想像着他被“书砸”的样子。原来并非如此,“Throw the book atsomebody”是指给某人最大极限的惩罚:charge someone to the full range oflaw。如果法律是一本书,那么这本书中所有被违犯了的条例,他都将为之遭受最严重的惩罚。